海关总署:优化跨境电商退货监管流程

9月24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司长王胜介绍了海关在规范市场秩序、推出系列便民惠企措施及改革等有关情况。企业管理和稽查司主要负责企业的资质管理、信用管理、保税监管、稽核查管理以及属地查检等业务,业务多与企业直接相关。


王胜在会上介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0〕96号)要求,海关总署在总结评估郑州海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已于9月10日发布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退货中心仓模式是指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储企业可在区域内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专用存储地点,将退货商品的接收、分拣等流程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海关监管制度。


王胜在会上介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0〕96号)要求,海关总署在总结评估郑州海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已于9月10日发布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退货中心仓模式是指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储企业可在区域内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专用存储地点,将退货商品的接收、分拣等流程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海关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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