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部门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 新增92个税目商品

财政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公告指出,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要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清单实施后,《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8年第157号)》所附的清单同时废止。


清单(2019年版)纳入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增加了冷冻水产品、酒类等92个税目商品。同时,对清单备注和尾注中的监管要求进行了规范。此次调整顺应商品消费升级趋势,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加国外优质消费品的进口,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据统计,2019年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新增92个税目商品,以下为商品清单的部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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